2018年5月9日讯,西安市日前发布新落户人口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全市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西安市教育局负责全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落实。
西安2018年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23日。2018年3月23日(含)前已落户人口,并已参加西安市中考报名的,将于6月27日、28日正常参加西安市中考。2018年3月23日后新落户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建立学籍后,可以转入西安市同层次普通高中就读。
具体办理程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新落户人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学籍所在学校办学层次说明等资料到新落户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手续。
西安市教育局随即对此作出解释,并明确:2018年3月23日后新落户西安人口,回原户籍地参加中考录取后,可以再转学到西安上高中。
2018年新落户陕西户籍考生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2018年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据华商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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