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到底是有多大的仇恨,竟然对一个女孩下毒手?这样的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样子的?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日前发布通报,称汕头一女孩外出未归,民警已将43岁犯罪嫌疑人抓获,嫌犯交代已将女孩杀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报称,2018年5月13日23时58分,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广益派出所接群众曾某报称:当天早上,其女儿曾雍薇在广益街道龙田社区家中,骑了一辆自行车外出至今未回。
接报后,澄海分局刑侦大队和广益派出所立即派员开展调查和寻找工作。经侦查,5月14日下午6时许,民警在凤翔街道一出租屋里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清(男,43岁,云南省人)。经初步审查,刘某清交代已将曾雍薇杀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空姐被害案的思考,不应聚焦“女性深夜要不要外出”
近日,一则新闻引发关注:21岁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时,在途中身中数刀遇害,嫌疑人刘某华也已确认死亡。一些媒体和机构纷纷劝告女性晚上10点后不要单独外出,不要衣着过于清凉,不要单独叫网约车。
的确,女性单独外出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可正如很多西方女性所信奉的那句话:take back the night,外出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劝告女性晚上10点后不要外出,不要叫网约车,出发点是好的,但它与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生活规律未必匹配,也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如果按照“女性不要深夜外出”这个逻辑去推理,女性最好不要单独打车,最好天黑之后不要出门,最好待在家里哪儿都不去……很难想象,一个社会如果需要靠“禁足”来保证女性的安全,那将是一个安全感多么匮乏的社会。笔者认为,公众讨论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的方向不在遇害者年龄、相貌本身,重点也不在性别上,而在网约车平台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如何恪尽责任。
此案一出,众多网友纷纷分享自己的网约车经历,司机换车、取消订单、恶意骚扰……网约车平台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令人忧心。空姐遇害案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不能因为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就断言网约车都不安全,也不能因此而抹杀它带来的便捷性。但是,认真应对和切实解决此间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却是当务之急。
在此案的跟进过程中,有媒体调查发现,虽然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的门槛越来越高,连“刷脸”都用上了,但在淘宝、微信等平台上,一些卖家却声称可以“代注册滴滴司机端”,年龄不够、驾龄不够、没驾驶证等都不是问题,甚至有犯罪记录都可以。平台管理的漏洞,给危险的爆发埋下了种子。这需要网约车平台拿出比“悬赏百万缉凶”更充足的解决诚意。
客观地说,此事虽发生在滴滴打车途中,但不安全感却并不止于网约车。在前网约车时代,传统出租车行业也曾出现恶性案件。有关部门要做的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对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力度一致的严格监管。目前,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已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相关法律依据,但政府对网约车监管却还是法律上的荒地,单靠某一家企业,难免力有不济。在制度上填补网约车监管的不力,才能真正捍卫乘客的安全和利益。
要求女性不要深夜外出,出发点是好的,但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出路。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媒体,与其以说教的口吻劝告女性不要单独外出,不如联手发力,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治安整治,切实提高社会的安全系数,提高公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