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财政部连续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预决算公开情况排名进行通报,有效地促进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形成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预决算公开机制。但是,由于目前尚未形成预决算信息全面按经济用途分类的公开体例,未统一规范与公开体例相适应的部门会计核算体系,加之基层部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薄弱,使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难以保障,预决算公开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设置以经济用途分类为主导的预决算信息公开体例,提升公开信息透明度
研究设置以经济用途分类为主导,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体例,改变目前照搬照抄预决算数据,并附注大量专业名词解释和说明的公开体例。在人大批复的预决算报表所反映的收入、支出总额范围内,按经济用途分类编制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形成部门各类收入与费用支出一一对应的体例,使公开的部门预决算信息既能够贯彻落实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要求,也便于公众结合部门职能特点解读预决算公开信息,发挥预决算公开应有的功效。
二、区分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侧重点,促进落实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一是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公开形式等方面作为各级财政部门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一方面,地方财政部门应通过查询本地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信息链接平台,随时动态检查本地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政府及部门通报,督促整改。另一方面,财政部可采取互联网远程集中检查方式,适时选取一些地区,对其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对一些地区人为调整现场检查真实结果,弄虚作假,降低公开标准等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促进落实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二是将预决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作为专员办专项检查的重点。专员办结合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申报审核、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防范财政风险、库款管理等财政管理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性、趋势性、共性问题,从完善政策和政策执行两方面分析研究其根源,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预算管理成效。
三、加强基层政府部门会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
规范编制部门预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部门各类收入、费用支出和结转结余信息,是保障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和提高公开透明度的前提条件。因此建议,一是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关内容与《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相结合,组织对基层预算部门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要求政府部门会计核算应按经济用途分类设置会计核算明细账簿,使会计人员能够准确完整地对收入、支出进行分类核算,真实反映部门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为提高预决算信息质量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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