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很多女生总是对自己身上的很多部位都不满意,想要通过整形的方法来改变自己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悔莫及!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现在越来越多女士选择美容整形,但做手术同样有风险。最近成都市民罗女士就陷入了整容变毁容的事,维权之路也是十分艰难。
去年12月,罗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位于桐梓林附近的“艾美薇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花了2万6千元进行了微整形手术。不过整出来的效果却让她大失所望。
从正面看,罗女士的鼻子向一侧倾斜,而且两个鼻孔大小不一。总是有朋友说她的鼻子有些歪,这让爱美的她十分受不了。
罗女士表示,她的鼻子之前受过伤有点歪,但做整形之前,她的朋友都不觉得她的鼻子是歪的;现在做了整形后,每个人看到她鼻子都说是歪的。
本来是想通过整形手术矫正自己的“歪鼻子”,没想到术后的效果还不如原貌,罗女士气不打一处来,随即找到医院讨要说法。
罗女士来到了位于新希望大厦九楼的“艾美薇医疗美容”。佩戴着“运营经理”字样工牌的男子表示,他们早就告知过罗女士,手术并不能保证她的鼻子完全矫正。
运营经理表示,因为罗女士的鼻骨本身就是歪曲的,如果要矫正的话,只有把骨头打断重新接骨,其他没有任何办法。手术之前也让她签了告知书的。但罗女士却表示,当时医生说的这些她又不懂,医生喊她签这些文件,签了马上就做手术,她不可能一个字一个字去看。
那这份罗女士签字认可的医疗合同究竟是怎么约定的?对方表示,管理人员休假,一时拿不出来。那么当时给罗女士做手术的医生,又是如何给她承诺的呢?
给罗女士做手术的“艾美薇医疗美容”医生魏东表示,他这边的说法无可奉告,若有疑问请罗女士走正规法律程序。
就此问题,邢连超律师是这样说的:“如果医院有正规资质,手术符合程序,医院就不会为医疗结果负责。”
不管该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些在医生眼里鸡毛蒜皮的事情,在顾客眼里可都是事关脸面的大事。从罗女士的角度来说,手术前没有仔细查看医疗合同就签字,自己确实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至于该医院是否有正规资质,还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目前罗女士已经向武侯区卫生局举报。
女子整形时休克
据台湾媒体24日报道,香港一位马姓女子23日前来台北某整形诊所,在抽脂手术过程中出现休克症状,经抢救仍宣告不治。
联合新闻网报道称,该女子今年52岁,手术当天与另外两名女**来到诊所就诊。手术过程中,该女出现休克症状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仍不治身亡。
据报道,马姓女子并非首次抵台接受整形手术,此前未出现不适症状。死者亲属已于24日来台,表示不排除向涉案4名医护人员提告。
涉案诊所系台湾知名艺人胡瓜的女婿、知名整形医师李进良开设的嘉仕美整形外科诊所。李进良稍早发布声明,对此次事件表达遗憾。
中时电子报报道称,马姓女子此次接受的是自体脂肪移植隆乳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