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视频报警:赶紧来学学 [生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8-27 15:08:06  评论(/)

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功能日前已经正式推出了,作为报警的其他选择,视频报警能直接反应出地理位置环境及危险动向,那么微信公众号怎么视频报警?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在哪?去了解一下吧。

微信公众号怎么视频报警?

关注你所在地的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就可以进行注册了。

微信公众号目前已经开通了频通报警功能,如果你遇到了可疑人员的跟踪或是其他无法确定但需要帮助的情况,可以通过微信这一功能联系警察,这个功能可以震慑企图犯罪的可疑人员,打消他的作案意图,迅速的保护民众安全。

视频通话报警是通过微信和警方接警员进行视频通话,在通话过程中不仅会开启语音和视频功能,同时还可以进行定位,并将图像信息传递到公安局。必要时,可以通过视频和语音让警察(接警员)帮你震慑、喝退歹徒。这个报警方法在保护民众安全的同时,还具有防止罪案发生的作用。

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使用步骤

目前,多地公安微信公众号已经上线视频接警,报警方法是:

1、关注当地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后进入页面可以看到下方菜单有微警务、@110、个人中心等选项。

2、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需要个人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等信息。

3、已经注册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点击菜单中的@110可以选择对应的警情报警,选项有@119、@122、@110三种。

4、在进入视频报警页面后,点击发起报警就会进入接通页面。在接通过程中会有想要使用您的摄像头和麦克风的提示,选择允许,片刻后就会接通了。

5、在视频接通后就可以与接警员进行实时面对面的报警了,报警完成点击取消即可。

注意:

微信公众号@110模式需要安卓手机或苹果手机IOS11以上版本,如果是苹果手机报警界面需要在safari(浏览器)中打开,报警前需要打开手机4G/WIFI/GPS定位等。

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没有直接拨打110方便,因为在危急时刻根本就没有时间设置那么多东西。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万分紧急的情况最快的方法还是拨打110,但对于哪些可能发生的罪案还是用视频报警比较好。

110电话接通后需要一定的出警时间,但是视频报警可以立刻联系的接警员,在通话的同时开启视频并定位。接警员虽然不在你身边,但却可以通过视频震慑企图犯罪的匪徒,保障你的安全。而匪徒也会因为害怕放弃实施犯罪的行为。个人认为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不仅可以立刻保护你的安全,还可以很大程度上预防罪案发生。

微信公众号视频报警有三个优点,一是通过接警员震慑犯罪嫌疑人,防止罪案发生;二是将嫌疑人的图像上传到公安局,可以立刻锁定犯罪嫌疑人;三是快速定位,方便及时部署警力制止犯罪。这三点优势会让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权衡利弊,考虑时间、地点和犯罪成本等因素,可以让很多企图犯罪的人停止、放弃犯罪行为。

延伸阅读:哭笑不得!8旬老太报警称总收暧昧短信

南京警方近日接到一名88岁老奶奶的求助

老人家说最近自己

总是收到某人发的情情爱爱的暧昧短信

这让老人家觉得很崩溃

老奶奶很严肃的表示:

我这么大年纪看这些受不了

据民警介绍,

因为老人家八十多岁了,

觉得这种事难以对家人启齿,

第一时间报了警,

她希望民警把这个人揪出来。

到底是谁,给老人家发这样的短信?

到底是真有这个事,还是有人恶作剧?

民警上门接过老奶奶的平板电脑,

发现所谓的某人其实是一个公众号,

因前段时间正值七夕,

推送了很多情人节的祝福。。。

在民警的耐心解释下,

老奶奶明白自己闹了乌龙

平板电脑是老人的家人给她买的,

为了方便联系还给她申请了微信号,

平时老人家也会打开订阅号看看新闻

只不过确实不太会操作,闹了这场乌龙

但她还是很可爱地坚称,

以后会多熟悉操作,

自己还是能跟上时代潮流的。

网友说:

@孙小耶:大娘一看年轻时就是个有故事的人

@jxbdhxhsbzh:老奶奶该出去和同龄人下下棋散散步

@浪迹江宁:老奶奶很时尚

@王锐安:这个事情非同小可。我年龄大受不了这些。

奶奶可爱。

@08张奥:《走近科学》可以做一整期节目。。。

@阿阿巧莉纸:祝可爱奶奶以后能开开心心的网上冲浪

@Life_in_plain:啥都不说,88岁了还能看清平板上的字,很厉害了

@傻叽叽叽叽:哈哈哈,好想被情话包围啊

买电子产品给老人解闷确实孝心一片,

但能陪陪他们告诉他们如何使用,就更好了。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