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一位前副总裁与一位客户,在处理贷款时涉嫌分别收受及提供酒店住宿优惠等利益,两人被廉署起诉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而银行前总裁的母亲,因披露廉署调查人士身份也被起诉。三人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将案押后至下月五日求情及判刑,以等候各被告的背景报告。
涉案的是汇丰银行前副总裁梁肇伦,以及昌隆行董事朱江。案情指,昌隆行及另一间公司自2013年8月起,获汇丰4770万元信贷,梁肇伦在2014至2016年间收受朱江多项利益,包括四晚在澳门及广州的酒店住宿优惠、以及使用对方私家车的权利。廉署之后向一间停车场管理公司查询泊车记录时,梁肇伦任职公司主管的母亲曾锦凤,怀疑儿子是廉署调查对象,向儿子披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