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产女后被弃 讨要生活费被告妨害家庭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16 07:24:14  评论(/)

台湾桃园龚姓女子(37岁)和已婚的男子吕某同居11年,去年6月生下女儿后,吕弃她而去,她无力扶育幼儿,去年9月中旬,她抱着幼女到吕家讨扶养费,吕妻惊悉丈夫偷情生女,控告龚妇妨害家庭。

法官审理时,龚妇供称是要找吕负责孩子的扶养费,并未叫嚣要烧房子,她觉得“最对不起吕妻”,但吕男的作为伤害了二个女人,责任却由她一人承担,很不公平,生完孩子就要面对生活压力,不得已才到吕宅讨扶养费。

由于吕男和龚妇都“记不清楚”发生多少次性行为,法官以罪疑惟轻,认定从生女起回溯6个月内“发生二次”,依一个妨害家庭罪合并判处龚妇3个月徒刑、并罚款、宣告缓刑2年,参加法治教育3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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