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一位女子怀疑丈夫出轨,在家中衣橱藏了录音机抓奸,虽然录到关键证据,但丈夫偷情对象竟是男的,真相让她精神大受打击,濒临崩溃边缘,怒向2人求偿各200万元。台湾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女子求偿有理,但求偿金额过高,最后判丈夫与“小王”各赔50万元。全案可上诉。
女子兴讼指称自己和丈夫结婚20年,婚后鲜少交谈且几乎没有性生活,但她仍对婚姻尽心奉献,直到前年8月听到丈夫与其干爹讲电话,才发现2人特殊暧昧关系。后来,丈夫后来另结新欢,还将小王带回家中亲热,录音档足以证明丈夫对婚姻不忠诚和“小王”妨害家庭。
女子表示,发现真相后,精神几近崩溃,大受打击,已决意结束这20年有名无实的婚姻,而2人通奸和婚外交往行为不但破坏她的婚姻生活,也损害了她的人格权,所以依法请求精神抚慰赔偿。
审理时,丈夫和小王均指录音是非法搜集证据,主张没有证据力,但法院认为录音未违反比例原则,未采信其说法。
法院调查,录音内容不只录到性爱的喘息声,还录到“小王”调戏女子丈夫,并称女子丈夫“老公”,还要对方“舔”、“打出来”等私密对话,认定2人确有通奸情事,且严重损害女子的配偶权,最后依2人收入裁定须各赔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