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发五千不义之财 信用卡诈骗获刑悔不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4:00:00  评论(/)

去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他人遗留的银行卡该怎么办,正确的做法是将卡交还持卡人或者是银行,但男子刘某遇到这种情况时却因一时贪念将他人银行卡内存款取走5000元。近日綦江法院审结该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5年3月30日10时许,被告人刘某及其妻秦某到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ATM自动取款机欲取款5000元用于支付购买家电的欠款。被告人刘某在自动取款机上插卡时发现银行卡无法**,正当刘某疑惑之际其发现自动取款机内有一张他人遗留的银行卡。随即被告人刘某便按取款机页面上的提示从该银行卡内取出现金5000元,用于支付购买家电的欠款。

2015年4月3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被告人刘某十分后悔当初的行为,并主动将赃款5000元退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同日将赃款发还被害人罗某。2015年12月10日刘某被重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綦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能主动退交赃款,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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