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奶粉遭质疑 购买者获三倍赔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1 17:30:30  评论(/)

张某受亲戚之托代为购买约2万元奶粉,后发现奶粉并没有商家宣传的“药用价值”,于是张某把某电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通州法院审结了此案,张某退货退款并获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支持。

张某诉称,其受亲戚之托代为购买奶粉,亲戚说明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奶粉好,只是现在好多家长都说有些奶粉喝多了上火,导致小宝宝便秘,亲戚嘱咐张某购买时询问销售人员,购买不容易上火的奶粉即可。张某接受了亲戚的托付,但为了省事,直接在某电商公司网站查看关于奶粉的商品简介从而选择购买。张某发现该电商公司网站上某款奶粉在商品简介里宣称该奶粉中添加了某些微量元素,可以修复被损伤的神经元,使宝宝的大便更加柔和,张某觉得这款奶粉适合其需要,于是购买了总计约2万元的奶粉。张某将奶粉交给其亲戚,亲戚反应,奶粉还是有些上火,并质疑张某是否在购买时特别询问。张某感觉受该电商公司网络宣传误导,于是致电售后希望能够解决,但售后的态度让张某很失望。其又翻阅了关于广告法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发现该奶粉在广告中宣称可以修复受损的神经元涉嫌违反广告法,奶粉作为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其具有医疗作用,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三倍赔偿。

经审理,通州法院认为该电商公司对奶粉的广告的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电商公司对张某的奶粉退货退款并额外给付奶粉原购买价格的三倍赔偿。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表示会依据该判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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