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江西省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已扩至全省范围,并且首次将地震纳入农房保险理赔范围。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余亦鹏)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江西省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已扩至全省范围,并且首次将地震纳入农房保险理赔范围。
近日,江西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江西省保监局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保险实施范围为在全省农村拥有住房的江西省户籍的农户,标志着此项工作已在全省11个设区市全面铺开、保险范围实现全覆盖。同时,首次将地震纳入农房保险理赔范围,保险责任基本实现全覆盖。
另外,《方案》进一步降低了保费、提高了保额,使参保农户得到更多实惠。具体来说,保险金额由试点期的最高赔付1万元提升至2.4万元,最高赔付上浮比例为140%。保费由试点期的每户按照不同比例缴12元、10元、6元,现统一到每户缴9元(省财政、县财政各补贴3元,农户自缴3元),保费平均降低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