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语歌后江蕙胞弟在淡水的住家,去年12月遭歹徒闯入强盗未遂,警方在3天后逮捕陈姓嫌犯,检方也依加重强盗未遂、侵入住居及伤害罪将他起诉。士林地院今(21)日开庭,江蕙原定出庭作证,但因眩晕症发作,身体不适而临时请假。法官开庭时告知江蕙的委任律师,表示江蕙是重要证人,有作证义务,暂定在5月23日开庭时传唤他出庭作证。
江蕙胞弟位于淡水“枫丹白露”社区的住家,去年12月18日遭歹徒闯入,江弟遭殴伤,江蕙与外佣听见呼救声查看,江蕙也因此遭歹徒持刀挟持、推倒,因而受了轻伤,歹徒随后逃逸。警方在3日后于台北市万华区逮捕陈,陈嫌则供称自己是“替死鬼”,矢口否认犯案。检方今年1月23日侦结,将他依加重强盗未遂、侵入住居及伤害罪起诉。
士林地院今日开庭审理,原定要传唤江蕙出庭作证,但他因眩晕症发作临时请假。江蕙的委任律师在出庭前受访表示,江蕙虽有出庭意愿,但他近来眩晕症发作,到昨日下午都未好转,因此请医生开诊断证明请假,不过江弟与外佣仍会出庭作证。
法官表示,江蕙原已承诺出庭作证,但前一日下午4、5点才得知江蕙因身体不适临时请假,也没有任何证明书状,直到今日开庭才收到诊断证明书,其中也未具体记载病症持续时间等内容。法官请委任律师转告江蕙,陈嫌涉犯的是7年以上的重罪,江蕙不仅是重要证人也是告诉人,有作证义务,希望他身体好转后能出庭作证。庭末也谕知本案暂定于5月23日开庭,预计将再次传唤江蕙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