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多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依规处分了一些违反行业纪律的律师及律所,并且在中国率先制定了包括《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在内的多个相关规则、规范,促进上海律师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律师协会方面当日坦言,近年来,随着律师人数增多,律师业务的增加,上海律师违规行为投诉量逐年上升;另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律师获取行业资讯和执业警示不再仅限于律所,而是更多从移动互联网上获得。
该协会方面指出,设置 警示台 旨在适应新形势发展。
据了解, 警示台 将在相关媒体上开辟专栏,按季度定期发布。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志龙介绍,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已改进工作流程和案件调查周期,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纪律案件从立案、调查、表决到作出处分决定的程序,提高效率,加快案件处理,提升透明度。
纪律(惩戒)委员会还进行了违规案件类型化研究,并着手编撰《律师执业规范手册》。
据了解,案件调查实行 6321原则 :一组调查员在接到案件后,应在立案后一个月内调查完毕,二个月内提交调查报告,最迟应在三个月内提交调查报告;案件从投诉人投诉、立案调查至调查报告交稿应在有效投诉后六个月内完成,进行时限控制。
据透露,纪律(惩戒)委员会创新下设了调查委员会,增加近90名律师违规案件的调查员,以加快案件调查和处理。
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助理兼纪律部主任李F介绍了第一期 警示台 将公布的案件类型――违规会见。
据悉,违规会见是上海律师高发违规事项。
所谓违规会见,系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等的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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