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团委,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
何鑫,男,汉族,1999年6月生,四川广元剑阁县人,共青团员,生前系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系2017级财务管理3班学生。2020年3月12日晚,何鑫同高中同学一行5人在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清凉河边散步时,听到河里有人呼喊“救命”,五人随即冲到河边,手拉手排成人梯,对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施救。虽然不识水性,但何鑫同学主动站到了接近水面最危险的河堤斜坡处,在施救过程中掉入水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何鑫同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乐于助人,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他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用满腔热血和宝贵生命诠释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追求和崇高使命,以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践行了一名共青团员的誓言。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决定,追授何鑫同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何鑫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何鑫同学先进事迹活动,加强对青年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