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约谈35个经适房项目物业 提升服务水平;对出现问题不积极整改也不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的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西安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13 16:44:16  评论(/)

对此,该局5月17日对全市范围内的35个经适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明确管理职责,对照服务标准,检查各自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对出现问题不积极整改也不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的,将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严重者将清理出西安物业行业服务市场。

该负责人介绍,对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理转让、出租,不得为其转让、出租行为提供方便;对已违规转让、出租、出借或改变使用性质的,应要求行为人停止违规行为并立即整改,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经适房管理部门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8日电视问政之后,西安市部分经适房小区依然存在房屋违规出租、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

凡不履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违规代理经适住房出租出售、发布出租转让广告、拒不配合住房保障部门调查取证和清查整治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限制其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严重者将撤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清理出物业行业服务市场。

对违规使用、处置经适房且拒不改正的,在日常管理中,应尽可能留存违规证据,并配合经适房管理部门查处取证。

针对4月8日电视问政之后,部分经适房小区仍存在房屋违规出租、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西安市房管局5月17日对全市范围内的35个经适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 他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业主违规出租经适房,应立即向辖区内经适房主管部门报告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