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不用缴地价税 高雄市府驳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03 19:32:23  评论(/)

高雄果菜批发市场用地征收案,高雄市政府农业局今天表示,估计历年缴交地价税共新台币5200万元,对于果菜市场自救会所称市府不用缴地价税,市府严正驳斥。

高雄果菜市场土地不义征收住户自救会召开“戳破陈菊人权市长真面目”记者会,高雄市政府农业局针对自救会新闻稿中所称,果菜市场“适用国有财产法第8条规定免征地价税,哪来政府缴税之说”,驳斥澄清。

农业局表示,果菜市场用地于民国62年完成征收后便属于市有土地,自62年至104年,市府为果菜市场北侧用地缴交地价税共约5200万元。市有土地并不适用国产法第8条免征地价税。

农业局指出,果菜市场用地适用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17条地价税减半征收,而5200万元是减半后的课税结果,对于自救会引用错误法条,市府表达强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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