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地价税可分期缓缴 10万以下可延2个月、分2到3期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7 01:45:37  评论(/)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道

台北市105年公告地价一口气调涨3成,导致土地所有权人地价税增加,为减轻民众负担,税捐稽征处17日公布“北市税捐稽征处受理民众申请105年地价税延期或分期缴纳作业原则”,对于105年应纳税额因公告地价调整较104年增加达新台币15000元以上,导致缴纳税款有困难之民众,可于今年11月30日前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最多可延5个月、分6期。

有鉴于地价税调整幅度较往年大,考量地价税为地方税课收入及各地方政府就本年度公告地价调整幅度不同,财政部105年11月8日发函同意纳税义务人地价税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且宜因地制宜,由各直辖市及县政府参酌其他地方政府往例做法。

根据作业原则,税额增加15000元以上未达10万元,就增加之税额得延期1至2个月或分2至3期;税额增加在10万元以上未达20万元,就增加之税额得延期1至3个月或分2至4期;税额增加在20万元以上未达50万元,就增加之税额得延期1至4个月或分2至5期;税额增加在50万元以上,就增加之税额得延期1至5个月或分2至6期。

税捐稽征处进一步说明,根据《税捐稽征法》第26条规定,因经济弱势或天灾、事变、不可抗力之事由者,可于缴纳期限届满前,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税捐机关提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至于无法适用上开规定者,该处已依财政部函订定前揭作业原则。但因持有土地增加或土地使用情形变更致税额增加者及法人,不在适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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