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到10年前,1元钱还能买两个鸡蛋,半斤大米,一把瓜子,但是现在,1元钱还能买到些什么呢?咳咳,最多,也就是一颗便宜点儿的棒棒糖吧。不过,贵州,有人却用1元钱买了一套价值40余万的房子,还是开发商刚刚建好的新房。想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吗?看过来。
2014年11月16日,家住惠水县和平镇的金某某在惠水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开盘庆典上,通过认购选定了价值40余万元的一套房屋,并交付了认购款定金1万元,同时与被告签订认购协议书一份。当日,金某某参加了该房开公司举行的“××优势给您大甜头,拒绝虚假,1套房=1元钱”活动,在活动中,金某某荣获“特等奖”,该房开公司当场为金某某披红挂彩,并与金某某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在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的基础上,该房开公司将金某某选定的房屋以1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某某。之后,房开公司却拒绝按该《协议书》的约定交付房屋,故金某某将其诉至惠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