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5000被骗一套房 这房子能要回来吗

法律法规网消息 现在的房价涨的这么快导致人们要用所以的积蓄还要啃老才能买一套房子。但是即使买了房子也放不过骗子的手段。对此人们应该怎么防止呢。
“根本不想让你还钱,一步一步套住你”。
借款5000,结果被骗了一套房;
独居老人借5万元被逼还上海一套房;
借5万“滚”成572万,小伙赔上了自己和父母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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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套路贷案件中,多数犯罪分子的最终目标是被害人的房产,也就是说多数被害人是有房一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奚山青在今年1月份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3月10日,新华社报道称,一些专门打着短期借贷幌子、以谋取借款人资产为真实目的的“套路贷”组织在不知不觉中让人倾家荡产。江苏无锡警方提示,民间借贷尤须谨慎,小心落入骗局。
据新华社梳理,近两年来,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多地都出现“套路贷”案件。
其中,2017年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就共起诉“套路贷”案件58件183人,已判决42件118人。案件罪名涉及诈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
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向放贷机构借过款,但通常在短短几个月内,债务就滚雪球般飞涨数十倍。
奚山青表示,所谓“套路贷”,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
随后,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被害人去借款,多数情况下,对方会要求提供房产证。”奚山青说,一般会通过两种方式控制被害人房产,一种为签订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另一种则是通过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网签,为以后获取房产作铺垫。
案例一:借贷5000元,房子被骗过户
2017年8月28日,上海宝山法院审理的瞿某等诈骗案是比较典型的一例“套路贷”。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该案被害人之一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在诱骗下借了4万元,之后被告人“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某,杭当场取现12万元还款,余下3.5万元交了中介费,实际只拿到5000元。
没想到,7个月后,被告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转而又让其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到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
在此期间,被告人瞿某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收到房款后,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还清欠款”。该房产后来被马某以182.5万元全款销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万元;判处作为中间人、同伙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万至7万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杭某经济损失。
案例二:借5万“滚”成572万,新债拿来还旧债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5年4月,上海小伙儿寿某为了还信用卡欠款,找到了一家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公司。
被害人寿某:我说只要借5万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跟我说写条子要翻倍,然后就写了11万翻倍条,跟我说是他们的行规。
签了合同后,寿某当天确实收到11万元的转账,但贷款公司立刻就让他把现金从银行取了出来,并拿走了其中的6万,当做手续费和保证金。没多久,仍然无力偿还债务的寿某,在这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的鼓动下,去另一家高利贷公司借钱。
被害人寿某:他们直接带我去银行走了56万的账,写欠条也是写了56万,剩下的再七扣八扣的话,到手8万左右。
经过所谓的平账和行规,寿某原本5万元的借款,变成了56万,利息也越滚越多,寿某不得已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找贷款公司,通过所谓的平账,加码借款金额,还抵押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
到2016年8月,寿某的欠款数额已经达到572万元,但实际上他拿到手的现金,不到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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