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星权律师所针对张艺兴名誉权案晒照做出进展播报,并在配文中称被告已在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向张艺兴公开致歉,从晒出的手写道歉信中被告表示“我感到特别后悔”。张艺兴名誉权纠纷一案原定于2019年3月5日9:30开庭审理。
1月1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张艺兴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称针对近日网络上关于张艺兴的侮辱诽谤言论将持续取证备诉,保留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合法权益的权利。此外,星权律师事务所曾在2018年5月就张艺兴名誉权被侵犯发表律师声明,并同步启动了诉讼追责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名誉权纠纷系列案件被告主体均已锁定,并将于2019年3月5日起陆续进入庭审程序。
李易峰名誉案胜诉
7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易峰诉王*闪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王*闪因配文转发含有侮辱、诽谤言论的直播视频片段,被判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的侵犯,须连续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顶发表致歉声明向李易峰公开致歉,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诉讼费用。
李易峰名誉案胜诉 被告在直播中诽谤李易峰
李易峰名誉案胜诉:通报原文
据悉,2017年12月15日晚,某直播平台用户在直播过程中诽谤李易峰,引起诸多微博用户及部分媒体、网站转载扩散,侵犯了李易峰的名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易峰委托律师事务所将涉嫌侵权言论原发者分别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粉丝们纷纷表示,支持李易峰维权,对于造谣者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