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制作人詹仁雄被控受托找平台播映偶像剧“PM10-AM3”,却私下以自己公司野火娱乐与多家平台签约,遭拥有著作权的新世界云公司控告背信。北检今天侦结,背信罪起诉詹仁雄。
“PM10-AM3”是一部台湾迷你实境偶像剧,集结近数十位演艺明星演出,第一季主演为魏蔓、郭彦甫、刘容嘉、王思平等演员,并创下高收视。
检方指出,新世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他们与詹仁雄合作拍摄这部偶像剧,他们是出资拍片者并拥有著作权,詹仁雄在民国101年间,经他们授权与yahoo、乐视网、MTV台及联鑫等公司洽谈播映业务,未料,詹仁雄明知若签约,应由新世界云公司出面,但詹仁雄却以自家公司野火娱乐与乐视网等多家公司签约。
新世界云公司发现乐视网等平台播出“PM10-AM3”后,控告詹仁雄背信。
检方侦办期间,詹仁雄说只收了新台币90几万元,其他已签约公司尚未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