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冲击立法会大楼案,被判入狱的十三名被告,其中十二人获准上诉到终审法院,终院今早会开庭审理当中八人的保释申请。申请保释的八人,包括刘国梁、林朗彦、郭耀昌、黄根源、何洁泓、周豁然、黄浩铭及陈白山。
案发在二零一四年六月,立法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前期拨款期间,多名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十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原审时被判社会服务令,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今年八月改判十三人入狱八至十三个月。
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冲击立法会大楼案,被判入狱的十三名被告,其中十二人获准上诉到终审法院,终院今早会开庭审理当中八人的保释申请。申请保释的八人,包括刘国梁、林朗彦、郭耀昌、黄根源、何洁泓、周豁然、黄浩铭及陈白山。
案发在二零一四年六月,立法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前期拨款期间,多名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十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原审时被判社会服务令,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今年八月改判十三人入狱八至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