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维权案胜诉 [快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09 14:22:51  评论(/)

明星的话题热度很容易被炒作,于是衍生出各类蹭热点的人。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李某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致歉(持续7日)并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

今年年初以来,一些网络造谣者散布大量有关马苏的不实信息,对马苏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

为维护马苏的合法权益,我们陆续向这些造谣者提起诉讼,经过一系列司法流程,目前已有第一例胜诉案件。后续我们仍将对网络谣言保持零容忍,其余诉讼案件有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向公众告知。

新浪娱乐讯7月9日,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李某(新浪微博账号“雾风”)因公开发布不实内容被判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致歉(持续7日)并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马苏其余名誉维权及刑事自诉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随后,马苏工作室转发该微博,并配文称:“今年年初以来,一些网络造谣者散布大量有关马苏的不实信息,对马苏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马苏的合法权益,我们陆续向这些造谣者提起诉讼,经过一系列司法流程,目前已有第一例胜诉案件。后续我们仍将对网络谣言保持零容忍,其余诉讼案件有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向公众告知。”

而今日早些时候,被告人也在自己微博置顶了道歉信息,他写道:“尊敬的马苏女士:本人曾于2018年1月17日在个人微博账号发布了一些博文、文章,内容实质上是本人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人为捏造、散布的,确实构成了对您的侮辱、诽谤,侵犯了您的名誉权,使您遭受到严重的困扰与伤害。为此,本人对您表示诚挚的歉意,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形。”

互联网自媒体不胜枚数,八卦可以,千万不要无底线的靠博眼球和热度损害他人权益,不然,也会受到追责的。

马苏公开表示曾拒绝想要交往的人 渴望遇到对的人

马苏在某脱口秀节目中公开表白暗恋对象,表示自己身边有个想要交往的人曾经向他表白却遭到拒绝,也因此表示遗憾,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据悉,马苏在某节目上公开表示自己身边有一个想要交往的人,曾经向他表白却遭到拒绝。她表示,自己身边一直有个这样的人,对方也知道她来参加节目。当自己发现对对方有好感,想要表白时,对方也明确表示“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马苏也宽慰自己,“可能是那个时机不对吧,如果时机对了,再去勇敢地表达自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我希望把这个机会留给他。”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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