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法院管辖伪造居住证明 当事人被罚款
万某与朋友唐某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后,为达到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立案并审判的目的,伪造经常居住地证明,后被法官识破。近日,北碚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伪造民事诉讼证据的当事人万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2016年
阅读(41)201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