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散装酒上贴“天之蓝” 构成犯罪获刑九个月
沈某、刘某未经许可在散装白酒的包装上粘贴“天之蓝”、“海之蓝”商标,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阅读(40)2017-05-03
冒用他人商标生产销售“匡威”鞋 涉案216万元
近日,因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大量侵权产品获取暴利的江西赣州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查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公司法人代表杨某被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8月,江西赣州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
阅读(33)2017-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