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舍友梦呓大打出手 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一男子因不满其舍友睡梦中发出声音,遂踢踹其面部致其轻伤一级。近日,石景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樊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据了解,2016年11月7日1时许,被告人樊某酒后在本市石景山五里坨某饭店员工宿舍
阅读(91)201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