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霾”列入气象灾害 可采取交通管制
北京拟立法将“霾”列为气象灾害,要求完善通风廊道系统;并提出,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可根据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关闭公园、停工停课等应急处置措施。 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
阅读(31)20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