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广告费
阅读(52)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