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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的最高罚一万元,在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情节严重的
阅读(46)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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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携带火种进入核心景区,禁火区内吸烟、烧香的,将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景区
阅读(36)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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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的最高罚一万元,在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情节严重的
阅读(33)2017-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