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费”存争议举证不能法院调解化矛盾
“门面转让费”是否存在?双方各执一词,且原告情绪激动又不能举示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时,黔江法院耐心释法析理,成功调解该案,化解争议。2013年12月,被告张某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被告张某承租某公司门
阅读(144)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