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逾5千万判囚15年
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五千三百多万元人民币,在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五百万元。法院指,龚清概在一九九六至二零一五年,先后利用担任福建晋江市长、市委书记及南平市
阅读(28)2017-04-20
检察机关依法对龚清概、刘志庚两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最高检30日消息,河南、广西检察机关近日依法对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涉嫌受贿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
阅读(18)201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