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部门出手!这次坐奔驰上哭的可能是4S店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QQ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4-16 23:48:48  评论(/)

编辑:深思  记者:武子晔

来源:第一财经、央视、中国之声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权威部门出手了!

对于近期媒体热议的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问题,中国银保监会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银保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庞雪峰表示,已要求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经销商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排查,并进一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明确要求经销商不得以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再次重申,汽车金融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收取费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在各类相关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司官网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银保监会: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调查(视频来源:央视财经)

据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元胜公司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奔驰公司方面也给出了最新表态,称或将终止涉事经销商销售运营权。

梅赛德斯-奔驰今日表示,如果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将终止销售运营授权。

具体声明如下:

昨日,我司代表与西安车主进行了面对面的坦诚沟通,并协调其与相关授权经销商达成了 谅解共识。我们为此事再次向客户诚挚道歉,也感谢她继续信任梅赛德斯-奔驰品牌。 此事让我们看到我司工作流程上所存在的问题,对此,我们吸取深刻教训并将立即采取整 改措施。这也暴露出了相关经销商在客户服务及商务运营方面的存在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全面 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工作,同时,也将对相关经销商采取如下措施:

1.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立即执行;

2.如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

3.将立即启动针对经销商网络的第三方合规审计,进一步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并以此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流程;

4.依照相关法规:汽车厂商不得干预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尽管如此,过去几年我们一 直在各种场合,以书面及口头的形式向经销商伙伴强调合法合规的经营准则及品牌秉承的服务水准。我们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

5.相关经销商的行为辜负了客户、广大消费者及我们自身对品牌体验的期许,对此我们非常 失望。我们也将以此为教训,积极提升服务水准、完善客户体验。我们再次对此事给公众及社 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诚挚道歉。

目前,奔驰经销商有600家左右。今日奔驰销售公司高级副总裁张焱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也称:要不断教育经销商合理合法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经销商存在一定的背景。查询平台启信宝显示,涉事的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颜健生,实际控制人是中星集团,持股75%。

有媒体报道称,利星行法人代表颜健生不但是奔驰中国的董事之一,也是利星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对奔驰中国的日常决策有很强的话语权。而中星集团旗下共有43家分公司,全部为汽车销售公司,分布在中国各个省份。利之星和中星集团都属于利星行集团在中国奔驰业务的一部分。此前,利星行集团持有奔驰中国49%股份。2012年,来自奔驰中国的消息显示,戴姆勒股份公司、戴姆勒东北亚和利星行三方共同签署了就合资企业股比分配达成的协议。根据协议,戴姆勒所持有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份将由51%增至75%,利星行的股份则由49%减持至25%。

启信宝显示,西安利之星的裁判文书共有21条,是中星集团旗下官司最多的4S店。其中,有多起诉讼案都因买卖合同纠纷对8名个人提起诉讼,这家4S店还曾被曝多起因车质量问题引发车主维权的事件。此外,涉事4S店还曾发生销售顾问利用职务之便以可低价购买奔驰牌汽车、优惠购买加油卡等业务为由诈骗购车客户1800余万元的刑事案件。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