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清盘兑付安排,发布征求意见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QQ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4-17 18:48:26  评论(/)

一、兑付安排

1、出借人全部出借款分三年兑付,第一年(2019年)兑付20%;第二年(2020年)兑付35%;第三年(2021年)兑付45%;

2、每季度(2019年4月9日起)保底兑付1次,兑付金额不低于应兑付总额的3%;

3、根据出借人原所投标的剩余期限长短不同,设定期限范围提现系数,不同期限债权的兑付系数如下:

4、按以上兑付系数分两轮兑付:

第一轮:兑付出借人应兑付金额的80%;

第二轮:剩余未兑付的20%全部按1:1的系数兑付;

5、优先兑付小额出借人,累计充值小于5万的出借人在6个月内清偿,并逐步扩展到5-10万元的出借人;

6、为特困群体留有退出通道,特困群体的定义待出借人监督委员会成立后讨论确定,严格控制特困群体的总量;

7、由第三方存入保证金推荐的借款,当借款人还清借款,保证金予以退还。

二、权益确认

1、本金确认:“兑付安排”实施时,出借人账户净资产;

2、利息确认:第一年已兑付出借人的资金不计利息,从2020年1月1日0:00起按出借人提现权账户余额为计息起始日,当出借人全部本金归还后,再收回的资金按出借人提现权账户日均余额分配兑付利息;

3、账户余额确认:2019年4月8日13:30的账户可用余额(含已审核未提款部分)。

三、监督机制

成立红岭创投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人员由全体出借人推荐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监督资产状况及不良贷款的清收、清收回款资金的兑付和使用。细则待成立后另行公布。

四、操作流程

1、公布当日兑付2019年4月8日13:30前已审核提现;

2、确定提现权。将出借人所有不同标的按不同期限给予出借人不同期限的提现权,按比例兑付时,将对应的提现权转入可提现账户,可提现账户的余额,出借人可随时提现;

3、按以上规则进行技术开发,预计需要10天的时间;

4、技术开发完成后,按新规则恢复提现;

5、当可分配资金满5000万元即兑付一次,第一次兑付预计在恢复提现次日;

6、出借人可提现账户资金对应的存款,新设银行账户专户存储,兑付时兑付资金存入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账户资金由出借人监督委员会监督,并每日公布账户资金变动状况和存款余额以及存款余额与可提现账户余额是否一致的报告;

7、技术开发完成后,继续开放个人合规的低频率的债权转让,允许急需流动性资金的出借人折价转让所持的对应原投标标的 的“提现权”,受让人暂限于2019年4月8日以前注册的出借人用可提现账户金额购买以及引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折价收购;

8、2019年4月8日13:30停止提现以后新充值资金购买官标(不含债权置换和债权转让)的,红岭创投不再垫付本息,借款人还款或第三方担保人(如保险公司)代为垫付的资金进入可提现账户,可随时提现。

本兑付安排为征求意见稿

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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