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少女被性*侵囚禁700天细节曝光”:有些人渣比鬼还可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btt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4-30 21:35:02  评论(/)

​​文:X博士

来源:世觉刊(shijuekan520)


3月25号,湖南凤凰县检察院发布了一则让人震惊的公告:


湖南凤凰县有一位五十岁单身男子龙某,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囚禁16岁在校女生为性*奴,女生被囚禁24天后被警方解救。



据了解,龙某常年看淫*秽*色*情的录像制品,导致自己心里极度扭曲,甚至在网上买了铁链、电棍、人皮面具女性假发等作案工具。



16岁少女在马路边招手打车,龙某见色起意,就佯装接单,然后把少女拉到自己家并囚禁在地下室。


随后用铁链子缠住少女的脖子,并用五把铁锁牢牢锁住,期间龙某多次对她进行了性*侵。


看着这些铁链、铁环,不敢想象这个才16岁的少女在这里度过的24天是多么的可怕!


万幸的是在24天之后,少女就被解救出来,并进行相关的心理、生理治疗。



其实,这不是中国第一次囚禁女性当性*奴的案子了。


2011年,河南洛阳,有一起震惊全国的囚禁性*奴案。


李某消防兵转业之后,进入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被捕之后,他的同事们都惊讶于一个平时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且话不多的同事,竟然是杀人犯,还是个变态杀人犯。


在邻居们眼中,李某也是一个老实人,并且他们夫妻感情很好,没有矛盾。


2009年8月,李某用妻子的名义在一个老小区买了一个地下室,并骗妻子又找了一个看大门的工作,于是经常性的夜不归宿。


期间,他利用晚上时间挖地道,清晨用摩托车将泥土运送出去。也有人问过他怎么有点动静,他都面不改色的说在装修呢。


同年10月,李某骗来了第一个女子“小四川”,强奸她之后还威胁她让她一起挖地窖。


(囚室图)


李某的“性奴房”设施的齐全程度超过办案人员想象。


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


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


地窖中还有电脑、摄像头等作案工具。李某让这些被囚禁的女性从事“裸聊”活动,“30分钟50元”,为了防止她们在裸聊过程中有通风报信的嫌疑,李某都会在现场监督。


要想进地窖,先通过一个3.4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7米长装有7道门锁的横井,竖井横井直径约为50厘米,只能容纳一人勉强通过。


有一根白色管子一直通到地窖内,用来保证地窖内有足够的氧气,但即使这样里面依然阴暗潮湿,空气十分污浊。


随后,李某又用同样的手段,骗回5个女子,分别是:段某、蔡某、张某、马某、张某某



2010年7月,在一次挖地道时,“小四川”用带跟的高跟鞋猛敲李某的后脑勺,由于力道不够猛,最后反被李某一顿毒打,期间,李某杀心顿生。


他叫来了平时和“小四川”有过节的段某,并许诺她只要掐死“小四川”就会放她出去,段某不敢违背李某,两人合力一起讲“小四川”杀害,并埋在了房间的角落里。


“小四川”是一位性*工作者,并没有用自己的真名,致死,都没能为她找到家人。


2011年5月,蔡某在被发现有妇科病无法进行裸*聊赚钱之后,李某又起杀心。


之后,李浩利用段某等人与蔡某之间的矛盾,放任、纵容或伙同段某等人对蔡某进行殴打,并采取禁食、禁水、逼迫吃*屎喝*尿等方式进行虐待。


同年7月底的一天,段某等人再次对蔡某某进行殴打,当晚蔡某死亡。为掩盖罪行,李浩与段某等人将蔡某的尸体砌在地洞的水泥池内。



2011年8月,因公安严打网络色*情表演,李浩决定收手,开始盘算处理掉这4个女孩。


意识到面临被集体灭口的危险后,4人主动提出为他生孩子然后卖婴赚钱,以拖延时间为自己赢得生存机会。


李某同意了,并很快致最后一个进来的女孩张某某怀孕。此外,段某等人还向李某提出,外出卖淫赚钱。


李某为防她们逃跑或报警,每次总留下一、两个人要挟她们:“如果你们不听话,我就把地窖里的人杀掉。”


直到9月2日,李某带着马某出来卖淫,马某用客人的手机报警,才得以解脱。


随后警察去地窖解救出另外两个被囚女性。可进去的一幕,让警察胆战心惊,警察听见的第一句是:


“大哥,你可回来了”、“大哥,你辛苦了”


他们都满心欢喜的等着“大哥”回来。


她们口中的大哥,就是李某。



直到警察亮明身份是来解救她们的,她们才反应过来,痛哭流涕。



整理案件的警察说,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复杂的案件。受害者、施虐者身份可以这样互相调换。



在地窖的这两年中,这六个被囚女性,还会因为李某晚上没有睡自己而争风吃醋,会因为李某对某一个女性的偏爱而针对她。


而且被解救出来的受害人中,有些竟然声称李浩对她们“照顾有加”,反过来对其进行袒护,还想要帮其减罪。



很明显,这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在被囚禁的2年中,她们的水、食物、氧气等珍贵的生活资源,都掌握在李某手里。从最初的害怕,到后来意识到自己的命已经和李某联系在一起了,就变得崇拜、讨好他。


特别亲眼看见李某轻而易举就杀了两名女性,对他更是诚服。


这件事情最可怕的是,被关押久了的张某和段某,竟然帮助李某胁迫马某卖淫。


这就是“地牢囚禁”的可怕之处,它会让人变得不再像个人,而是被驯化的动物。



最后这个被囚禁24天的少女被解救,这6名被囚2年的妇女也被解救,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在往好的一面发展。


可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荀子认为“人性本恶”,“礼义廉耻”是善,所以人需要后天学习去改掉人性中的恶。


当一个人知道礼义廉耻之后,就能“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道什么是自己可以做的,什么是自己不能做的。



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关键词“性*侵”,就有1264个案件跳出来,其中有105件是性侵未成年人



搜“囚*禁”跳出545个案件。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多少无辜的生命被践踏,多少个幸福家庭被拆散。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有人提出,预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有两条: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二是社会舆论对犯罪行为的低容忍。


可是,这些都无法确保100%的安全。


与其把安全交给法律、交给社会舆论,我更想说的是,也学一下如何保护自己吧!


防狼喷雾在包里放一个,天黑尽量不独自走小路,深夜打车将车牌告诉亲人...


这个世界上的“恶”,远比你知道的要坏的多。


以下几张动图,学学防身吧:



看清这个世界,然后好好保护自己!


(图片来源于网络)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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