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导致的封闭与落后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btt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5-03 14:48:4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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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朝以来,文字狱从未间断,密度之大、处刑之重、规模之广,以清朝为最甚。外族入主中原的清朝统治者,内心存在文化自卑感,对文字极为敏感,加之民间反清斗争不断,统治者产生被迫害妄想症,进而大兴文字狱。


清朝文字狱贯穿了整个清朝250年左右,顶峰时期的顺治、康熙、雍正、干隆四朝先后发生大规模文字狱200余起。


较早发生的大规模文字狱是康熙时期的《明史》案。此案起于浙江湖州富豪庄廷珑。庄廷珑想写一部《明史》留名于世,到处搜罗资料,以千两银子的高价从同乡朱国祯购得《列朝诸臣传》手稿,自己补写了崇祯朝的事迹,就刻印发行了。


书中有许多指斥清朝的语言。被罢官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是个阴险小人,看到此书后眼睛一亮,认为这是一块再入官场的绝妙敲门砖,至少也可敲诈一笔财富。于是,他到庄廷珑家中进行敲诈,分文未得,便向将军松魁告发。松魁移命巡抚朱昌祚处理,朱昌祚又转交督学胡尚衡。庄廷珑向胡尚衡行了重贿,将书中指斥清人的文字修改重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但吴之荣分文未得,郁郁不乐,一气之下便拿着初版告到北京,由刑部立案追究,掀起大狱。彼时庄廷珑已死,开棺戮尸,其弟庄廷钺受牵连被诛。


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该书作序,本人伏法还株连了四个儿子。主审官见其小儿子刚16岁,让他在口供中减少一岁,并告诉他只要减少一岁,按当朝惯例就可免死充军了。令哲小儿子悲伤地说:“父兄俱死,不忍独生。”终于未改口供,随父兄一起赴难。令哲的序中提到了朱氏,指的是朱国祯。吴之荣与南浔富人朱佑明结怨,硬说序中朱氏指的是朱佑明,于是朱佑明父子六人被吴嫁祸而死。


松魁被免官,幕僚程维藩被处死。朱昌祚、胡尚衡向主审官行贿,把罪责推给初审此案的学官,自己免难,学官被诛。湖州太守谭希闵才上任半月,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以隐匿罪糊里糊涂地被绞死了。凡校书、刻书、卖书以及书中牵连人名者一律丧命,冤死者70余人,死者妻子大都发配边疆。


清朝的文字狱极为残酷,一人得罪,株连甚广,近亲家属,不管是否知情,即使目不识丁,也一概“从坐”。写序、跋、题诗、题签之人,刻印、买卖、赠送书籍之人,所有与之相关的人都有罪。地方官有牵连的自然有罪,没有牵连的也犯了“失察”罪。


总之,一个案件牵连的人常常是百十成群。康熙时期的另一个大案《南山集》案,《南山集》作者戴名世被判凌迟处死,其族皆弃市,年幼孤儿发配边疆。凡作序捐资者一律绞死。受牵连的32名官员给予降职罢官处分。整个案件牵连人数多达数百人,仅判死刑者就有300余人。虽然后来康熙赦免了一些人的死罪,但仍然有很多人因此丧命。


而反观告发之人,如《明史》案中的吴之荣,本来是一个罢官知县,竟被起用,一帆风顺,官至右佥都,朱佑明的财产也都归他所有。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以检举揭发作为猎官敲门砖,有仇隙者利用文字狱来陷人于死地的恶劣风气。


到了“干隆盛世”,文字狱已经登峰造极。篇书行文,稍有不当,即被指责获罪。且其中大都是望文生义,牵强附会,捕风捉影,其荒谬程度,简直难以想象。


比如胡中藻写有《坚磨生诗钞》,干隆指责诗中“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诗中“与一世争在丑夷”、“斯文欲被蛮”等句,因有“夷”、“蛮”字样,被指责为诋骂满人。“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南北斗中间,不能一黍阔”之句则扣以南北分提,别有用心之罪。“也天之子也菜衣”一句,说天子句中用两个“也”字是大不敬。结果胡中藻被抄家,判为凌迟,后改为弃市。


沈大绶刻《硕果录》、《介寿辞》二书,死后,其子荣英自我揭发,称内有悖逆语,结果沈大绶戮尸,荣英仍被斩决,兄弟子侄坐斩者九人,家属发遣为奴;徐骏遗着《一柱楼诗》中有“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之句,干隆认为壶儿就是胡儿,诽谤朝廷,嘲讽满清没文化,结果,徐骏被剖棺戮尸,儿孙和地方官员全部斩首……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干隆三十八年开《四库全书》馆,强制要求全国图书进献检查。干隆三十九年命各省查缴“诋毁本朝”之书,尽行销毁。干隆四十年令四库馆臣对所收书籍“务须详慎决择,使群言悉归雅正”。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3000多种,焚毁的图书超过70万部。


残酷的文字狱造成了清朝政治局面和学术思想的沈寂窒息,在沈寂窒息的无声处,隐伏着一触即发的社会危机。大清的溃败固然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但大兴文字狱、严密禁锢&民衆思想、对政府産生巨大离心力的反动&文化专&制政策,也是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只有一种声音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死气沈沈、封闭落后的社会。从一种声音到百家争鸣,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反映的是思想的极大解放,也是社会从封闭落后走向文明进步的方向。


不同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必然产生碰撞交锋。“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而那种“扣帽子、抓辫子、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


2011年4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执政者当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相反却应看到,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网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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