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轶可,你居然辱骂边检人员,是谁给你这么大脸?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wbtt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6-22 09:07:19  评论(/)

​​作者:斑马
来源:油炸绿番茄


前超女曾轶可最近靠“维权”喜提了热搜。


她在个人微博发文,称回国时遭到北京首都机场边检人员刁难,在自己已经通过机器自助查验后,被对方要求摘掉帽子过检。


马赛克是大家后来截图时陆续打上的,原图里,这位边检的姓名、工作证、警员编号清晰可见,摆明了就是要引导大家来网暴。


曾轶可在文里张口一个下级职员,闭口一个“我骂你全家又怎样”,就这嚣张跋扈的态度,你信她是被欺负的那个?


后来可能是被别人提醒了,迅速编辑了微博,换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继续挂。



这还没算完,怒气未消的曾轶可半夜又发了九宫格,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展示人家的工作证。



一些水军、营销号加不明真相的无脑粉丝立刻抵达战场,跟着曾轶可的节奏开启了喷子模式,只不过去错了地方,有去安检的官微下面骂的。



有去首都机场官微下面讨公道的:



最有意思的是,评论点赞第一的那个网友,平日里最爱点赞的微博是“迷惑行为大赏”。



不分青红皂白就敢到处散德行,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是一场“人间迷惑行为实录”了。


先普及个最基本的常识吧:


曾轶可被检查的地方不是安检,也不是海关,而是边检。边检隶属于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她微博中曝光的“下级职员”是人民警察,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辱警。


事实上,曾轶可口中所谓的维权现场并不是没有见证者。当天晚上,就有一位当时也在机场的网友发微博表示,曾轶可用帽子遮挡了鼻孔以上部分,查验时无法通过导致后方堵塞,后来又骂脏话被工作人员逮到,单独交出去等待人工核验时仍未脱帽。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曾轶可在被边检警察核查的时候,非常大声的说了句“我X”来表达不满,这才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讲真,我觉得曾轶可五音都不全就能当歌手已经很迷了,更迷的是一口绵羊音,唱歌像饭都没吃饱的她,骂起人来秒变女版史泰龙,中气十足。


曾轶可那天的扮相,大家来感受一下。你当国门是球门吗,戴个这么大的帽子要是都能过边检,恐怖分子分分钟都能混上飞机。



以曾轶可目前的知名度和路人长相,我相信直接走在机场99%以上的人都认不出来,根本用不着包得这么严,还前呼后拥,脸上写满了四个字“我是明星”,十八线艺人都这么给自己加戏吗?


最搞笑的是,还有曾轶可的粉丝洗地,说别人尊重执法人员是跪得太久了。


我一口盐汽水差点喷出来,明星蠢不可怕,可怕的还有这么多更蠢的追随者。



这件事于法于理,曾轶可都没一点站住脚的地方。


首先,边检现场代表的是国门,是极其严肃的场合。摘掉口罩、帽子和墨镜配合检查是每一位旅客的义务,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再大的明星也必须按照规定接受边检民警的检查,这是基本常识。


其次,在限定区域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拍照、大声喧哗,如果影响口岸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构成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从这两点上说,曾轶可的行为不仅仅是发泄情绪那么简单,而是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了。


说个古早的八卦吧,天后当年也进过小黑屋。边检工作的朋友讲起的,时间大概是她第一次离婚前后。


天后心情不好,也没注意自己的证件过期了,面对边检的民警问话还阴沉着脸各种不配合,直接就被领进小黑屋了。


进去没多久,天后自己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道歉认错,找经纪人补救,要多配合就有多配合,完全没了昔日的高冷范。


我觉得这也不算她的什么污点,人都会犯错,错了就认,认了还是条好汉对不对?像曾轶可这样倒打一耙,理直气壮“维权”辱警的,还真是活久见。


边检民警是最不把明星当回事的,天天见明星见得比吃饭还多,管你是明星、企业家还是普通人,国门面前就只讲法律。


朋友感叹,越是大明星,越谦恭有礼,办过两次刘德华,特别有礼貌,没半点架子。天王能火三十多年,绝对是有原因的。


反倒是很多听都没听过的小艺人,帽子围巾墨镜口罩一个不落,在公众场合的行事越嚣张,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明星。


甩大牌的,没有一个是真大牌。


所以我也不是很理解,曾轶可凭什么就能比天王天后还要拽,梁静茹给她的勇气吗?


天王天后你学不来,起码学学你的导师高晓松吧,看看人家酒驾后面对处罚是什么态度?



最新的消息是,北京边检发了警情通报并被央视直接转发,一句“保留法律追究权利”就算了,我觉得这个处罚力度未免太“宽容”了。



这也就是在中国,警队天天讲提服,对一些人渣过于宽容了。以曾轶可的行为,放到美国关小黑屋都是轻的好吗,直接就遣返了,这辈子你也不要想再入境。


再小的明星,微博起码也有个百八十万的粉丝,遇到这类公共事件,上热搜几乎十拿九稳,于是微博就成了这些明星“维权”的绝佳舞台,芝麻绿豆大点的私事都要上去发动粉丝。


甚至有的小明星,你之前根本没听过她名字,倒是“维权”让自己一举成名,比如这个发微博怒斥海关的毛俊杰。


去年11月底她发了一篇长微博,说一个宝妈带着几个月的宝宝过关时遭到了口岸工作人员的“刁难”。


她指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还故意刁难拖延时间,把所有行李都反复查看云云,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直斥“是为人民添堵”,还拍下了人家工作人员的照片。



放在哪个国家,怀疑行李有问题都要反复查验,有什么问题?我有次在关西机场,箱子来来回回过了五遍,飞机都差点耽误了,但是人家的流程没毛病,有啥可抱怨的。


更打脸的是海关工作人员调取了相关监控,证实毛俊杰查验行李一共耗时9分钟,而且期间工作人员也没有和她起冲突,反而是之后毛俊杰在禁止拍照区域拍照。


工作人员让她删除,毛俊杰说自己删除了,结果事后又在网上发了微博晒了照片。



这些明星,你让他们正经演个戏,演技不咋滴,台词都不一定能背熟,但是跑到网络上颠倒个黑白,演技都是杠杠滴。


还有那个连音乐剧都能假唱的韩雪,2015年的时候角膜炎到医院没有挂成专家号,大晚上嫌人家急诊的医生态度不好。


角膜炎本来也不是什么需要挂急诊的病,以医生多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需要开什么药,后面还有重症的病人排队等着,你难道想让医生给你来个VIP跪式服务吗?


天天写通稿刷自己白富美家教好的人设,我没看出什么家教,就看出公主癌晚期了。


韩雪的长微博一发,立马有好事者把医生信息全人肉出来了,医院门诊本上被写满脏话,最后医生被停职。



白富美说起自己的经历就一脸委屈,她怎么不提提自己和同伴是如何大闹病房的?



明星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比如爱刷二姐人设的演员张歆艺发微博讥讽医生的水平和口音,一群网友又急不可耐摩拳擦掌要去网暴。



真相却很打脸,医院的医护人员表示:张歆艺看病违反实名证的规定,使用助理姓名挂号,经医生提醒后不改,态度还特别差。


真相也远不是她说的那样,医生有问诊、看诊、检查的过程,在确定病症后才要求患者打针。



直到最后,张歆艺也没有正面向医生道歉,只是灰溜溜地以一句“开玩笑”给自己挽尊,我反正是没从中看出半点笑点,只看到了满满的恶意。



这些明星被身边的人捧惯了,大概觉得自己是宇宙中心,连太阳都要围着自己转,享受着在网上一呼百应的感觉。


维个毛线权啊,维的就是自己的特权。


一旦没有享受到特权,就满世界嚷嚷着被不公平对待了。


粉丝一看我爱豆都敢欺负,抄着家伙上啊。


还有更多的喷子,他们连粉丝都不是,他们就像东野圭吾在【恶意】中写的:这些人净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还一天到晚注意哪里有这样的机会,至于对象是谁,他们根本不在乎。


哪有热闹他们就往哪跑就对了,起哄架秧子就是他们的专长。


维权是明星的私事吗?显然不是。


别说明星了,但凡粉丝过了五十万的个人社交平台,都已经有了“公器”的性质,你没法单纯地代表你自己,在上面说什么做什么,一个不当,都可能引起一场舆论的海啸。


利用名人身份维权,本质上就是在煽动粉丝的力量公器私用。



一边口口声声打着“明星也是人”的旗号呼吁平等对待,一边处处想要开绿色通道。真想做普通人,为什么不能像普通人一样,老老实实遵纪守法,遇到问题循正规渠道解决呢?


事实上,现在是法治社会,只要是正当、合理的诉求,绝大部分都能通过正规方式去解决。


举个例子吧,我家门口的红绿灯以前设计得特别不合理,绿灯我掐过表,就11秒,我带着孩子走到一半就变灯了。


后来我就打122,简明扼要陈述了诉求,人家说会派人去看。结果没几天之后,我过马路的时候,发现果然就延长了。


普通人能用的办法,明星会不知道?真要是占理,也不用跑到网上撒泼打滚闹了。


你去看看这些明星“维权”的,十个有九个都是无理要求,仗着自己是名人有话语权操纵舆论,强行碰瓷。


但是醒醒吧,这招放在十年前可能还行,现在不好使了,反转打脸的例子还少吗?


名气是把双刃剑,可以让你享受到便利,也可以将你反噬。


曾轶可的例子全方面展示了什么叫搬石砸脚,本来唱歌已经不行了,现在还要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自己人品也不行,膨胀到这个程度,你不凉谁凉?

你能煽动一时的情绪,但你改变不了黑白,只能暴露你的双商感人,素质低,那些“特权”最后都是你人生的污点。


聚光灯看不到的地方,才是明星真正的考场。



​原标题:《唱歌绵羊音,骂起警察倒是中气十足,谁给的曾轶可这么大脸?》

​​​​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