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也可成为投资国外债大户 金管会放宽银行自行买卖债券额度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cnyes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7-09 20:45:37  评论(/)

国银也可以成为投资国外债券的大户!金管会今 (9) 日宣布,为因应国内投资人对于国外债券投资需求渐增,并协助我国银行充分运用其利率及信用风险控管的专业,决议放宽银行兼营债券自行买卖时持有同一债券的额度,单一银行购买单档债券的额度可由 1.6-4 亿元,扩大为 150-300 亿元,业者初估,这项业务的投资需求至少上兆元。

目前 37 家国银中,有 32 家银行有开办国外债券承销与自营业务,此相关法规修正已预告完成,近日就可发布上路,将银行及国际金融业务分行 (OBU) 因自行买卖债券,持有不涉及股权及非因承销取得“单一债券”的限额,由现行“指拨营运资金 20%”,修正为“银行核算基数(银行净值扣除转投资)10%”。

银行局表示,这项开放是因应国内机构投资人、主要是寿险公司对投资国外债券需求渐增,目前寿险公司都是直接接洽海外投资机构,未来国银投资额度扩大后,寿险公司就可以直接洽大型国银来买国外债,银行买进国外债,再卖给寿险公司,就可赚取投资价差,有助增加银行获利,也有助深化我国的债券市场。

金管会表示,目前对这项业务比较积极的银行,包括中信、台北富邦、国泰世华及兆丰银行等。

金管会表示,银行对债券的自行买卖以银行净值作核算限额,可真实反应其风险承担情形,也有利于银行以净值作为统合内部风险控管的基础。预期限额一旦放宽,银行可于自身风险控管下,建立具规模的债券部位,满足客户需求,带动我国金融债券市场的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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