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高龄、身心障碍信托普及 金管会拟政策压低管理费

我国已迈入高龄社会,为确保高龄经济安全保障,金管会2015 年 11 月发布“信托业办理高龄者及身心障碍者财产信托评鉴及奖励措施”,鼓励银行的信托业务,主委顾立雄今 (18) 日表示,将通过政策压低信托所需要的管理费用,让信托业务普及。顾立雄表示,2015 年开始鼓励银行的信托业务,由传统财产管理,进一步结合安养照护、医疗服务等功能,为高龄者量身订作合适的安养信托商品,使高龄者可通过信托机制,来确保财产安全并专款专用于养老生活所需,使老年生活可保有尊严且自在。顾立雄进一步指出,目前,信托业所开发出具异业结盟功能的信托商品,例如,与安养照护机构合作,结合医院医疗及社会福利等相关周边服务机构,提供安养照护、复康巴士、生活秘书、看病、代缴水电、聘雇看护等服务;又有与其他金融商品结合,包括:与以房养老、年金保险、长照保险及健康保险等结合,活化客户所拥有的资产,以满足高龄者生活照顾的各种需求。金管会统计,截至今 (2019) 年 3 月底,安养信托业务累计受益人数已达 1 万 7136 人,累计信托财产本金达 180 亿元,较 2015 年底分别成长 1 万 6273 人及 138 亿元,成效显着。顾立雄认为,过去大家对于信托的定义不是很清楚,但从日本的相关经验来看,像是失智者的“监护制度支援信托”,当事人只要资产达到 1 千万日币,也就是约新台币 300 万就可以信托,其实信托的门槛不需要太高;因此未来针对高龄与身心障碍者信托,也可以通过政策来压低所需要的管理费用,让信托业务普及。此外,顾立雄还表示,我国人口快速老化的同时,失智症人口也随之增加,为了确保高龄者在无行为能力的情形下,仍能通过信托机制获得安全又合适的安养照护,金管会已洽司法院建议推动“成年监护制度支援信托”,希望借由法院依职权介入,达到通过信托机制结合监护制度,提供高龄者更完善的生活及财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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