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逆转裁判4-1,一些思考之(一) “王牌”的意义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wbtt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8-14 20:38:26  评论(/)

​​写在前面:

1. 最近玩美版逆转4,重温剧情和对白的过程中产生了写点小论文的想法。主要以成步堂为中心。视个人时间精力,有可能会写成一个系列。

2. 本篇主要讨论的是4-1案“逆转的王牌”中,关于“王牌”的意义。

3. 虽然个人希望自己尽量别带粉丝滤镜,但主观上的喜好难以避免,多半会有过度赞美和过度解读的情况出现。对此祈请见谅,也非常欢迎指正。

4. 文中所有用于举例和分析的对白文本,均出自美版逆转裁判系列作。中文翻译为自译,可能存在种种谬误,同样欢迎指正。


『王牌——扑克牌游戏中最强的牌,比喻最有力的人物、手段、事物等。』——copy自度娘

一、关于牌局

贯穿七年前成步堂龙一最后一案与七年后王泥喜法介第一案的两大关键字,一是扑克牌局,二是伪证。七年前,或真敷扎克凭着一副牌局,做出了将自己的辩护律师由牙琉雾人改换为成步堂龙一的决定,传奇律师因而陨落;七年间,成步堂龙一成为不败的扑克牌专家;七年后,一场牌局结束了或真敷扎克的生命,牙琉雾人罪行暴露,就此入狱。

游戏最初的牌局,实则是成步堂龙一最后的牌局。自此而后,在游戏中,至少是呈现在玩家眼前的剧情里,成步堂再未打过一次牌,因为打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辩护律师,和扑克手,两种截然不同的职业,却有相当的共通之处。检律双方的交锋仿佛牌桌对局,证人证言证物就是双方手里的手牌,掩盖真相的手段有如牌桌上的作弊出千,逆转四里(特别是七年前后的两案)充满了法庭到牌局的各种映射。成步堂在123代的每一个案子,未尝不能理解为:都是开场抓了一手烂牌,却凭借牌技、信念和强运不断积累筹码,逆转局势,绝处逢生赢得胜利。Bluff,即虚张声势,这个英文单词我第一次接触到的时候,就是在上学时看美剧,有个玩扑克的情节,其中一个扑克高手提到了这个词,指玩牌时唬人的技巧。

二、“王牌”的意义之一:三张黑桃Ace与一张红桃五

在游戏中,“王牌”这个词意味着什么,首先仅看4-1案,从字面上看,或者说,从事物的意义上理解,指的是那张起到了关键作用的牌。

???: ...Excellent. I have a message for you. "Thelast hand is about to be played. You'll need a trump card to make it."
???(美贯):太好了。我有一句话要转达给你。“最后的决胜时刻就要开始了。你将会需要一张赢取胜利的王牌。”

这张“王牌”实际上应当由四张牌组成:第一张是原本沾血的黑桃A,红色牌背(逆居雅香制作,用于陷害成步堂作弊的两张牌之一),牙琉雾人将其从现场带走(大概率被毁)。第二张是蓝色牌背的黑桃A,是雾人在仓促中用来填补被带走的牌的空位、却拿错了的蓝牌。第三张就是成步堂美贯制作的沾血黑桃A,红色牌背。在整个案件和庭审过程中,成步堂与雾人所处的局势与整个案件的前提条件正是通过这三张牌而一再逆转的。最后一张纸牌,则是由逆居雅香制作并塞在成步堂口袋里,却被成步堂发现、塞进了葡萄汁瓶子里的红桃五,红色牌背。这张塞在瓶子里的、原本用来陷害成步堂作弊的纸牌,却十分讽刺地成为了证明成步堂龙一清白的最后证物。

(P.S. 有趣的是,上述四张牌,没有一张真正属于原本的那一叠红色纸牌,全部都是被动过手脚的伪牌)

三、“王牌”的意义之二:王泥喜法介与成步堂龙一

(一)王泥喜法介——关键的王牌

从人物的意义上来看,“王牌”可以指王泥喜法介。

Phoenix: I needed two things before I could confronthim: The first was a place where no injustice would be tolerated... This courtroom.The second was a man who would tolerate no injustice... In other words, adefense attorney. You, Apollo.
Apollo: Me...?
成步堂:要指控他需要两个必备条件:一是,不允许任何“不公正”存在的场所,也就是这个法庭。二是,不允许任何真相遭到扭曲的人……也就是说,一位辩护律师,那就是你,王泥喜君。
王泥喜:我……?

对于成步堂来说,这很像是一场人生的豪赌,他将命运的筹码押在了仅有一面之缘的王泥喜的身上,他看好王泥喜追求真相的性格、决心及其天赋。但实际上,仅站在成步堂的角度来看,王泥喜是否会为了真相而倒戈雾人,这个问题的答案直至需要王泥喜做抉择的那一刻到来之前,都尚不可预知。一边是尊敬的老师(同时代表了为之效力的事务所),另一边是真相,虽说有成步堂的偶像光环加持,但也只是感性上的,王泥喜自身是否能够基于理性逆转立场,打破伦理难题,做出艰难抉择,是决定庭审走向的关键。如果王泥喜选择服从老师,成步堂为此付出的一切心血与安排就将全部落空,七年时光付诸流水,自己也会面临被判有罪的风险。

然而,作为成步堂龙一,相信他人的心自始至终从未改变过,他从一开始就对王泥喜坚信不疑。这是否一场赌博?对他而言恐怕还真不好说,因为赌博的前提是概率,倘若相信的程度已经到了百分之百,成为恶梦一样的信念(注:“抱持着恶梦一样的信念”是御剑怜侍在2-4中对成步堂龙一的评价),还能算是赌吗?

无论如何,那都是将自己的清白、生命与七年来被扭曲的一切形形色色的命运全数交付的,沉重到难以想象的信任。当他给出这样的信任时,无论是王泥喜,还是玩家,都还尚未意识到简单轻松的言语背后有着多大的分量。

Apollo: Um... Are you sure you're OK, I mean, with me?
???: You can do it. Be confident.
王泥喜:呃……这件事委托给我,你确定没问题吗?
???(成步堂):你可以做到的。相信自己吧。

(二)成步堂龙一——最强的底牌

从成步堂视角来看,王泥喜是他的“王牌”,但如果从整个游戏的角度来看,作为“王牌”的人物也可以是成步堂龙一。

在普通的梭哈游戏中,对局玩家每人五张牌,一张朝下四张朝上。直至showdown的最后时刻,底牌才会被掀开,这一张底牌是决胜牌。

成步堂龙一是那张底牌。是对局中的“the last hand”。最强的牌是未出手的牌。成步堂龙一向下盖着的牌面里隐藏着什么呢,与雾人的手机通话,或真敷扎克的光头和被戴回去的帽子,红蓝牌面,沾血的黑桃A,可转动的座椅,壁橱后的暗梯,被换掉的葡萄汁瓶子,委托王泥喜的理由,等等。直到站在法庭上,他仍在坚持行使沉默权,对这一切缄口不言,直至其他的可能性被王泥喜逐一消灭(在这过程中雾人两次送人头,主动提起蓝色牌背),时机终告成熟。图穷匕见,反击开始。此时成步堂龙一与有着王牌律师地位的雾人,彻底逆转了立场,站位也发生了互换。

四、王牌的抽象意义——逻辑是一条直线

从手段的层面理解,可能就要稍微抽象一些。为此需要对整场案件和庭审进行复盘。

(一)一场与规则为敌的战斗

123代屡屡强调过,“在法庭上证据才是一切”,无论证物或是证言,总归都遵循这一游戏规则。御剑、狩魔父女、戈德等检察官,包括亚内都是遵循规则战斗的正统对手,但是到4代中,雾人作为熟知法律与庭审系统的律师,开始破坏规则犯下罪行(庭外制作伪证),并利用规则逃脱制裁(毁灭关键证物、抹杀关键证人以致难以定罪)。法律规则原本是真相、公正与权益的保障,但在被刻意利用的情况下反而成了罪恶的盾牌,缚住了优秀检察官与律师的手脚。照这样看来,在4-1与4-4中,成步堂的对手并不仅仅是雾人而已,他需要与更棘手的敌人作战——法律与庭审规则本身形成的桎梏。

在这种情况下的对抗方式,大抵可以有三种:

一是以暴制暴,即你若打破规矩,我也不讲原则;

二是对原有的规则进行创新运用,打出对方意想不到的招数,出奇制胜;

三是对原有的规则进行查缺补漏,修正并形成新的规则。

个人认为,成步堂在4-1中的作战方式更接近第二种(关于伪证问题,留待以后论述),4-4的陪审员制度则属于第三种。这是因为奇兵诡道可以赢得一时,但却不具备普遍适用性的缘故。

(二)凌驾于证据之上的一条路

在4-1的整个庭审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一件证物或任何一句证言能够确凿证明雾人有罪。没有附着他指纹或DNA的物品,没有目击他犯罪的证人,犯罪动机亦不明。蓝色牌背和光头死者的失言,只能作为雾人曾出现在案发现场的提示,真正的沾血黑桃A已经消失,绝不可能再从雾人处找到。

正因为证据的不完全,所以成步堂在此案中使用的制胜手段,也不再依赖于证据。他立足于原本基于证据的庭审规则,找出了另一条路,这条路的名字是逻辑。

Phoenix: ... My past is like my logic, straight andtrue.
成步堂:……我的过去正如我的逻辑一样,是一条真实的直线。

如果被害人整个晚上有且只有一次机会露出光头,那么雾人在何时看见了它?

如果被害人仰面死去时血滴在了扑克上,那么被害人死亡时面朝何方?凶手又站在哪里?

如果案发时唯一能从屋外目击现场的小窗被遮住了,且雾人确实目击了案件,他应当身处何处?

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一个是直接通过证言或证据证明得出的。

当人的思路上升到全局逻辑的维度时,单一证物与证言的地位便相对降低了,好比在整幅拼图上,虽然缺失了几小片,但是根据上下左右的线条走势,仍然可以作出推测,想象出缺失部分的样貌。

整个庭审过程中,成步堂一再提及的,是“可能性”这个词语。凡是证物与证言力所未及之处,统统以假说和逻辑推理来填补——在王泥喜的协助下,成步堂逐一消灭了若干可能性,并用剩余的可能性构建出了一套完整的逻辑,即“牙琉雾人凶手说”。

(三)心理操作与逻辑构建的庭审战术

那么,在欠缺关键证物与目击证言,仅有逻辑成立的情况下,雾人能够主张“证据不足”而使自己免于定罪吗?

实际上,他曾经拥有过这样的机会。

Phoenix: You see, poker is all about reading youropponent. In that way, it's a lot like a court case.
Apollo: Poker.. is like trial law!?
Phoenix: Figure out what your opponent is thinking, andyou win.
成步堂:扑克游戏的本质是解析对手的意图。如此说来,它与法庭诉讼非常相像。
王泥喜:扑克游戏……就像法庭战术?!
成步堂:如果能够判断出你的对手心里是怎样想的,你就赢了。

1. 庭审的第一阶段——成步堂龙一VS逆居雅香

在此阶段,诉讼的大前提是“现场只有成步堂、逆居雅香与浦伏影郎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互相对峙的两种可能性只能是“成步堂龙一凶手说”与“逆居雅香凶手说”。经过王泥喜法介的努力,“逆居雅香凶手说”被证明为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也没有决定性证据。但另一方面,“成步堂龙一凶手说”的可能性也未被消除,且存在决定性证据(反手指纹的酒瓶)。这是成步堂通过行使沉默权,有意造成的结果。

他需要让这样的嫌疑在自己身上停留得尽可能久一些。

Phoenix: Ah, almost forgot. One more thing. About thiscase... You should know, I haven't told the truth to anyone yet.
Apollo: Whaaaaaaaa--!? (I knew it!)
Phoenix: I have my reasons, of course. All shall berevealed.And Apollo... I need you tobe there, defending me. I need your power.
成步堂:啊,说起来,还有一件事该告诉你。关于这个案件……我还没有对任何人说出真相呢。
王泥喜:哎哎哎哎哎——?!(果然如此吗!)
成步堂:这当然也是有我自己的理由的。真相大白的时候一定会到来的。为了这个,王泥喜君……我需要你为我辩护。我需要你的力量。

2. 庭审的第二阶段——第四人与仅有一扇的“机会之窗”

在这一阶段,成步堂龙一打出两张手牌(电话录音与蓝色牌背),提示出“现场曾有第四人出现”的可能性,并将第四人的身份直指雾人。王泥喜做出了决定,他选择了追究真相,要求雾人作证。

这一刻雾人有免罪的机会吗?其实是有的,打比方来讲,可行的选择之一是像成步堂一样行使沉默权,对成步堂的指控置之不顾。这样的话,即使带着一身嫌疑,但是成步堂的逻辑就无法形成闭环,而且没有关键证据证明雾人杀人,因此也就无法定罪。

但是,此时此刻,雾人是无法做出上述选择的。理由之一是,作为颇负盛名的王牌律师,雾人在心理上无法接受自己染上不清不楚的嫌疑,他始终需要维护自己一直以来塑造的形象地位。但更关键的原因是,成步堂龙一给雾人留出了心理上的一条路,一扇窗,让他以为自己完全有办法洗脱嫌疑:

——只要证明成步堂龙一是凶手就可以了。

截至牙琉雾人作证之时,成步堂龙一作为嫌疑人的状态是:有关键证物(凶器瓶子),欠缺动机,欠缺目击证词。原本作出目击证词的角色是逆居雅香,但王泥喜成功证明了案发时逆居雅香处于昏迷状态,没有目击到成步堂杀人,并指出了桌上筹码和手牌的矛盾,揭露了作弊事件,从而消除了成步堂的作案动机(即因输牌而临时起意)。这样一来,凶器瓶子就成为孤证,根据“孤证不立”原则,此刻要判定成步堂龙一有罪,是证据不足的。

到了法庭上,牙琉雾人已经不可能再对其他证据做手脚。所以,要证明成步堂龙一杀人,他只能提供一份新的目击证词,才能同凶器瓶子形成佐证。

Phoenix: And you had to testify as you just did... Youhad to tell them you saw the scene of the crime through that little window...
Apollo: Uh, Mr. Wright?
Phoenix: You had to say that... ...because that was theonly probable window of opportunity. Right, Apollo?
成步堂:(对牙琉雾人)你也只能作出这样的证言了……只能主张你是通过那扇小窗目击了犯罪现场……
王泥喜:呃,成步堂先生?
成步堂:你只能这样说了啊……毕竟找不到其他的可能性了,“机会之窗”仅有一扇。对不对,王泥喜君?

成步堂龙一的目的正在于此:一旦牙琉雾人主张“成步堂龙一凶手说”,并将自己设定为目击者身份,这个一度被成步堂打开的现场就再度封闭了。这意味着,第一,雾人成为了现场第四人,他无法再提出“自己不在现场”的主张,因为他已经目击了案件;第二,雾人无法再主张逆居雅香是凶手,因为他目击了成步堂犯案;第三,雾人无法再主张第五人、第六人犯案的可能,因为作为目击者的他没有看到其他人;第四,雾人无法主张自己协助成步堂犯案(即从犯地位),理由同第二。

至此,雾人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成步堂的逻辑鸟笼中,所有前提确立:已知一个封闭场所里仅有ABCD四人存在,A被别人杀死,B没有参与杀人,C与D不是共犯关系。

结论:C与D之间必然有且只有一个人杀了人。

Phoenix: What tangled webs we weave when we practice todeceive. So tangled, we catch ourselves in the process.
成步堂:当我们以谎言蒙蔽他人时,总要编织出一张复杂纠结的网。多么纠结啊,竟然缚住了我们自己。

3. 庭审的第三阶段——无法证伪的逻辑

在这个阶段,成步堂龙一(通过王泥喜之手)拿出了沾血的纸牌。在这张纸牌所开启的可能性下,他通过逻辑构建,成功立证了牙琉雾人犯案的可能性。不是一定,只是可能。但是在非此即彼的互斥条件下,仅仅是可能性,已经够用了。

此时雾人要想脱罪,在逻辑上仅剩两个选择,要么证明牙琉雾人不可能杀人,要么证明成步堂龙一确实杀了人。

前者,他证明不了,因为成步堂关于“牙琉雾人凶手说”的逻辑“是一条真实的直线”,这样的逻辑没有决定性证据支持,却也不依赖于特定证据,只基于一系列前提、假设与演绎而存在,所以无从证伪。正所谓原本无招,谈何破招。“通过否定某个证据的真实性而撼动由证据链构成的逻辑”这种传统的手段在这里失效了。

所以雾人只能选择后者,但这仍然是成步堂龙一特意留给他的路。

4. 庭审的第四阶段——雾人最后的挣扎

最后阶段,雾人相信自己还持有一样能够绝地反击的武器:沾有成步堂龙一反手指纹的凶器瓶子。

与基于假定建立的“牙琉雾人凶手说”相比,雾人所主张的“成步堂龙一凶手说”是基于两方面证据建立的:一是雾人本人的目击证词,二是关键证物(反手指纹的凶器瓶子)。这也就是雾人在庭审的最后阶段为什么只能从凶器瓶子入手的原因所在。自始至终,雾人使用的都是传统法庭战术:即证据(包括证词与证物)的相互印证规则。法庭外破坏规则的他,在站上法庭的时候,也只是一个囿于规则的人。在这方面,成步堂龙一已经比他走出了太远了。

Kristoph: The court, and this case, demand anexplanation. I can think of only one reason why one would hold a bottleupside-down. ...And that is to hit someone with the bottom of the bottle. Well,Your Honor?
Judge: Hmm...!
Phoenix: Ah, see how the caught fish squirms to thelast...
牙琉:这个法庭与这场审理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一个人会用反手倒拿瓶子,我能想到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为了用瓶子殴打某人。您怎么看呢,尊敬的裁判长?
裁判长:唔……!
成步堂:啊,看这砧板上的鱼是怎样挣扎扭动到最后一刻的吧……

与其说是二神斗法,不如说这场庭审是一场来自成步堂龙一的降维打击。

所以,当成步堂对反手指纹做出合理解释,并打出他扣在手中的最后一张底牌(被调换的瓶子与瓶中的红桃五),证明瓶子曾被第四人调包的时候,关键证物被证伪,牙琉雾人的证据印证关系也就被粉碎了,目击证词成为孤证,孤证不立,逻辑瓦解。反过来,瓶中的纸牌与成步堂龙一、逆居雅香两人关于“作弊的红桃五”的证词之间反倒形成了新的、更有力的相互佐证关系。

到此为止,成步堂龙一的所有嫌疑解除。

根据逻辑关系:

1. 雾人与成步堂之间必然有且仅有一个人杀了人。

2. 雾人有可能杀了人。

3. 成步堂龙一没有杀人。

可以推导出雾人必然杀了人。

这是一条直线的终点,是逻辑上唯一的结果。

成步堂龙一完成了这场不可思议的战斗,在没有关键证物,也没有目击证词的情况下,牙琉雾人有罪。

五、逆转的王牌

回到原本的问题,什么是王牌。

从“术”的意义上来说,它可以是对规则的创新,对桎梏的突破,对心理的掌握,对走势的预测,对局面的创造,对时机的选择。是面对诱惑时的冷静克制,是形势不利下的隐忍坚持。所有的战斗手段,合在一起就是王牌。

从“道”的意义上,我认为,一个律师、或者说,一个人的王牌,是他的心。

为什么投身战斗。坚持的意义何在。相信什么样的东西。坚守什么样的底线。危险的时候怎样露出笑容。走投无路的时候怎样逆转思维,如何在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开辟出一条全新的道路。

“把思路逆转过来”是整个逆转系列的灵魂。倘若此路不通,就换个角度或维度去看、去想、去尝试。“逆转”的精神,代表着坚持到最后也绝不放弃追寻真相的决心。

如果没有那样的心,就不会有那样的七年,那样的战斗方式也就不会存在。

那才是一张永远不会被夺走或伪造的,最强的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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