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条款子法规出炉明年5月报税适用 今年收据发票先收好
所得税法第 14 条及第 126 条条文修正案 (俗称名模条款) 子法规出炉,财政部针对职业专用服装、进修训练、职业上工具等支出费用明订适用范围与办法,明年 5 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财政部官员提醒,名模条款明年 5 月申报综所税时可适用,想选择核实扣除者,必须搜集妥善保管今年支出费用的收据、统一发票等单据,才能在明年报税时适用列举扣除。财政部今 (14) 日公告“名模条款”预告草案,明年起,纳税人薪资所得部份可选择额度 20 万的定额扣除,或是检附证明的核实减除,其中核实减除项目涵盖职业用服装、工具与进修训练费用等三大项,但每项可列报金额以薪资 3% 为上限。在职业用服装费用部分,服装定义是指从事职业须穿着的制服、防护性服装或是表演用的服饰,包括租用、购买、洗滌或修补等费用都可列报。举例来说,包括艺人演出的表演服、或是航空业、金融业员工上班时穿着的制服都可列报。进修训练费部分,则是所得人因应工作或法令所需,参加国内外符合规定机构开设的课程,包括报名、差旅与教材购买等费用,例如会计师因应会计师法规定,取得执业登记前参加专业进修的教育费用。至于职业上工具支出,范围涵盖专供职务工作使用的工具或书籍,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工具价格超过 8 万元,则必须分三年摊提。举例来说,某所得人年收入 100 万,为工作购买特殊工具花费 12 万元,分三年摊提每年只能扣除 4 万元,但因可列报工具支出上限为 3%。换言之,所得人每年只能列报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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