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9-27 12:39:13  评论(/)

经江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共同研究,江苏省近日印发《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工作,大力整治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

按照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根据职责分别做好所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可以与五年制高职同批次招生,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部门统筹。各招生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均须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招生录取,不得在平台外录取学生。除列入国家东西部协作招生计划以外,省内职业院校未经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批准,禁止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否则不得注册学籍。职业院校省内异地(跨设区市)招收初中毕业生,须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列入生源所在地《中考招生指南》方可开展招生。

计划明确要求学生实习由职业院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应该为顶岗实习支付合理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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