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余元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璠)2019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31元,同比增长9.6%。10月23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60元(全国31939元),增长8.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86元(全国11622元),增长9.9%,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119元,同比增加898元,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3%;人均经营净收入2147元,同比增加133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5%;人均财产净收入1137元,同比增加97元,增长9.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1%;人均转移净收入5228元,同比增加497元,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1%。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95,较上年同期缩小0.04。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66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420元,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90元,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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