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出台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新标准将于2016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
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是政府优化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管理的监管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按区域划分实行上限管理,在上限以内由运输企业与承建单位根据建筑工地所在区域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上限。
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具体为:二环以内为85元/立方米(含85元)以下;二环以外至绕城高速以内为70元/立方米(含70元)以下;绕城高速以外为60元/立方米(含60元)以下 据了解,此次制定《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是依据政府定价有关规定,在对建筑垃圾清运相关企业财务审计、成本调查,通过实际测算,参考地铁渣土清运价格的基础上,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管理部门、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意见后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的 本文原载于法律法规网(www.lc123.net),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