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各小学1月8日放寒假 寒假期间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西安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23 18:50:50  评论(/)

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要进行集中整治。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寒假期间,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其他社会实践基地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开展道德实践和创新实践,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寒假

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严禁学校寒假期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乱办班、乱补课现象开展集中督察治理,保证辖区内中小学不出现违规补课现象,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要给予严肃处理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将于2012年1月8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1月15日起放寒假,中、小学统一报到时间为2月7日;各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入园幼儿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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