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检查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14种违规行为,对屡次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顶格处理。
对屡次违规的房企顶格处理 西安市房管局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整顿,深入销售现场查阅购房资料,检查销售情况并建立检查台账 集中检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直接或采取内部认购、交纳诚意金、排号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屋预测面积、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监管银行等信息;委托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未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擅自挪用预售款项;将已经销售并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扰乱市场秩序及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其他违反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等14种违规行为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媒体曝光、屡次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顶格处理,情节严重的,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6月3日,西安市房管局下发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商品房销售秩序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