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医务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zdface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07 16:39:05  评论(/)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医务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2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伟 张晓迪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969 010-61986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96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医务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税务总局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承担医务室日常诊疗服务;专家定期坐诊服务;门诊前移,部分检查可在医务室预约缴费。建立住院绿色通道等。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具有组织实施医疗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纳入北京市医保支付范围。

(二)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48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4月23日9: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潜在供应商没有领取磋商文件或没有回复确认的,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等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售价:¥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至2020年4月23日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23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因疫情影响,如项目需要延期或变更递交地点的,将另行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伟 张晓迪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969 010-6198691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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