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网贷转型助贷,玖富曲线拿下消费金融牌照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界面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5 12:29:25  评论(/)

5月14日晚间,湖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湖北消费金融调整新股发行对象与规模的批复显示,批准湖北消金调整新股发行规模,注册资本由5亿人民币变更为9.4亿人民币;批准湖北消金调整新股发行对象。

调整后,其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91%;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64%;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9%;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9%;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6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7%;新疆特易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47%。

湖北消费金融迎来增资的同时,也意味着玖富曲线获得消费金融牌照的消息正式落地。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份,玖富便公告称,玖富数科集团旗下全资科技子公司新疆特易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特易数科”)战略投资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特易数科将成为湖北消金的第二大股东。不过,彼时玖富官宣后,湖北消费金融股权信息一直未有调整,直至此次获湖北银保监局正式批复。

针对此次合作,玖富尚未对界面新闻作出正面回应,此前公司公开表示,特易数科将依托玖富数科集团在流量、数据、场景、风控、资金、技术六大领域积累的优势,向湖北消金提供获客、场景、数据、风控、信息咨询等数字科技综合解决服务,全面输出科技优势,助力湖北消金数字化转型。同时,将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业务中的机构资金占比,更好地匹配低成本机构资金,从而加强对玖富万卡推荐的有消费需求用户的资金支持。

亦有消金业内人士认为,玖富作为助贷机构,此次入股湖北消费金融暂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机构合作方面,《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中,商业银行可与其他机构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进行合作,合作方既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他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也包括在内。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可以理解为监管对“助贷”模式的初步认可,也对像玖富这类试图从网贷转型助贷的互金公司构成实质利好。

“不过,由于助贷机构连接的机构资金是银行资金,资金成本普遍较高,通过入股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ABS、同业拆借等渠道融资,有利于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最重要的一点,有了牌照加持,监管的压力会小很多,毕竟杂牌军太容易被打击误伤。” 上述消金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4月,是全国第8家、华中地区首家开业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不过,相较于头部持牌机构,湖北消金业绩表现并不突出。公司2016-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819万元、4518万元、1.03亿元、1.11亿元。

5月7日,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金”)发行首单ABS产品“楚赢2020年第一期个人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12.42亿元。成为继捷信、中银、兴业、锦程、马上、苏宁后第七家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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