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双辰小区部分业主近十年未拿到房产证,产权登记疑造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齐鲁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0-12-15 19:52:33  评论(/)

临清市双辰小区部分业主近十年未拿到房产证,产权登记疑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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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拆迁办提供的当年的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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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提供给记者的遗留问题说明材料

    齐鲁网消息    聊城临清市双辰小区5号楼部分居民将近十年未拿到房产证,记者前往聊城调查,发现早在2004年,该小区开发商就已经办理完房产证,其中《房产所有权登记表》上的签名涉嫌造假(新闻链接:《临清:居民十年未拿到房产证 房产公司涉嫌违规》)。在结束了临清市房产管理处的采访后,记者来到了位于临清市公路局院内的临清市拆迁办进行进一步调查。

  记者来到位于临清市公路局院内的拆迁办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知领导都不在单位,“我们这个部门最近太忙,领导都到一线去了”。记者看到在拆迁办办公室墙上帖有领导的联系方式准备拨打领导电话是,不料拆迁办工作人员却抢过记者的手机,“这些都是原来的,不是现在的”。经过交涉,工作人员归还了记者的手机,记者也拨通了这张“原来的联系表”第一位领导乔主任的电话。当问起关于天桥街双辰小区5号楼的房产证问题时,乔主任却表示自己刚刚上任,不太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提出希望与乔主任面对面沟通时,乔主任一直推脱,连说自己对于情况不了解。并且告诉记者上午他们已经派人去了临清市房管处,并且与记者进行了相关介绍。而实际情况是,上午并没有任何一位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与记者见面。

  拆迁办:我们是被委托单位

  在打了数个电话,等待了一个小时后,记者终于等来了临清市拆迁办的相关领导。一位姓刘的拆迁办主任接待了记者。

  刘主任告诉记者,拆迁办是被委托单位,委托单位是双辰集团。这一点在拆迁办与5号楼居民当时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里得到了证实。同时,针对记者对于当时临清市拆迁办拆迁资质的问题,刘主任也提供了当时的《拆迁许可证》,上面也可以找到“委托拆迁人”是临清市拆迁办公室一项。
    记者提出,5号楼居民当时与临清市拆迁办公室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里第七条明确规定"凡是回迁安置的房屋产权手续,由甲方(临清市拆迁办公室 记者注)"负责办理,办证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为什么拆迁办没有为5号楼居民办理房产证反而是双辰集团"代替"办理了呢?刘主任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临清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材料,里面规定了拆迁原则是"谁开发、谁拆迁、谁补偿、谁安置、谁配套","临清市拆迁办公室从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拆迁,受委托人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提供拆迁服务"。

  双辰集团:住户尾款未缴清

  记者提出在临清市房产管理处查询到的结果是5号楼部分居民的房产证已经办理了出来,但是为什么却被双辰集团扣留。刘主任告诉记者根据他了解到的情况,双辰小区5号楼部门住户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未发证的原因是,回迁楼房面积(房产证记载的面积)大于协议上的面积。大于面积部分被拆迁户应结清差价,双辰开发集团才能发给房产证。临清市信访局已经就此事与双辰集团协商过,被拆迁户可直接与开发单位联系。第二天记者来到双辰集团询问相关情况,也得到了证实。

 
临清市拆迁办公室提供的办证问题情况说明

  当记者把拆迁办和双辰集团的沟通结果告诉5号楼居民时,他们却都表示“拆迁办和双辰集团从来没有给他们说过还有尾款没有缴清的情况”,同时希望能够与临清市拆迁和双辰集团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三方还未就这件事情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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