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深圳大运会期间,市政府要求有些地方居民不得在家中逗留,必须外出并在家中亮灯5个小时,称是安保的需要。对此,我很想知道,市长先生说的尽量不扰民,在这里体现出来了吗?再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样做合法吗?再退一步讲,即便是其他的都合情合理,但是居民外出这么久,电费支出也是个不小的数字,这部分钱又该由谁来付呢?
听闻深圳大运会期间,市政府要求有些地方居民不得在家中逗留,必须外出并在家中亮灯5个小时,称是安保的需要。对此,我很想知道,市长先生说的尽量不扰民,在这里体现出来了吗?再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样做合法吗?再退一步讲,即便是其他的都合情合理,但是居民外出这么久,电费支出也是个不小的数字,这部分钱又该由谁来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