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十五里元镇石庄村村民石大昌,自1997年开始,在其家中利用两处院落雇请10人左右私开家具厂,生产成套及配套雕刻艺术家具,每套价格高达3000至1万多元,年产值达上百万元,自家具厂开业至今,从未办理任何证件及交纳1分钱税收,上周有人举报,12366回应说乡镇税务局才罚款1万元,怀疑地方税务局有不当之处,请查实。
答案:
经联系12366热线举报坐席,阳谷国税局做出如下处理意见:该木器厂加工床头,地理位置偏僻,至今未办工商营业执照,于2011年7月25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并补缴增值税11000元,完税证号码0212255。本栏目仅受理咨询业务。投诉举报业务请在山东国税门户网站举报栏目提交。